為切實做好黨政領導幹部嚴格執行“三個規定”公開承諾行動,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維護司法權威,全力營造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根據濰坊市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做好黨政領導幹部嚴格執行“三個規定”公開承諾的通知》要求,濰坊市投資集團全體領導幹部簽訂了《濰坊市黨政領導幹部嚴格執行“三個規定”公開承諾書》,並向社會公開承諾:
一、帶頭遵守憲法法律,嚴格貫徹執行“三個規定”,堅決杜絕要求司法機關違反法定職責或法定程序處理案件及其他有礙司法公正的事情;
二、堅決杜絕在線索核查、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審判、執行等環節為案件當事人請托說情;
三、堅決杜絕要求辦案人員或辦案單位負責人私下會見案件當事人或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以及其他與案件有利害關係的人;
四、堅決杜絕授意、縱容身邊工作人員或者親屬為案件當事人請托說情;
五、堅決杜絕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門利益,以聽取匯報、開協調會、發文件等形式,超越職權對案件處理提出傾向性意見或者具體要求;
六、堅決杜絕其他違法幹預司法活動、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