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召開巡察工作“規範化建設年”動員部署會議,對全市巡察工作規範化建設作出安排部署,全麵加快巡察工作規範化、法治化建設步伐,實現市縣兩級同步啟動、同步部署、同步推進。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統一規範化建設認識。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著眼巡察工作高質量發展,將“規範化建設年”作為2020年重要任務進行部署,納入全麵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考核。“規範化建設年”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統一,堅持示範引領和全麵提升相結合,聚焦市縣兩級巡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從嚴管控風險點,全麵提升規範化水平,推動權責更加清晰、製度更加完備、工作更加有序、管理更加科學、保障更加有力。
二是認真對照查擺,建立規範化建設清單。通過跟進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巡察工作重要論述,在認真研究中央和省委巡視工作製度基礎上,製定《濰坊市委巡察工作指南》《市縣巡察典型案例選編》,對標製度規範和典型案例進行查擺分析,梳理市縣兩級巡察工作中的問題短板,建立《規範化建設任務清單》。清單聚焦巡察定位、責任、質效、整改和隊伍等5方麵,認真查找了15項具體問題,主要是:聚焦堅守巡察工作定位,著力解決監督定位不準確、監督內容泛化發散、監督方式簡單化、“上下一般粗”等問題;聚焦落實巡察工作責任,著力解決責任主體不清、責任邊界不明、壓力傳導不到位、指導督導不深入等問題;聚焦提高巡察工作質效,著力解決全覆蓋進展遲緩、巡察方式方法不合理、發現問題不深入不精準、報告問題同質化套路化等問題;聚焦做實巡察工作整改,著力解決整改主體責任和日常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搞選擇性整改、敷衍整改、虛假整改等問題;聚焦加強巡察幹部隊伍建設,著力解決配備巡察幹部不及時、搞照顧性安排、發揮巡察崗位熔爐作用不明顯、幹部管理監督不到位等問題。
三是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規範化建設責任。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市巡察工作“規範化建設年”,市縣兩級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承擔主體責任,定期研究,持續督導,強力推進。市委巡察辦通過現場調研、跟進督導、政策指導等方式,推動縣市區打造示範項目,發揮以點帶麵輻射效應。在縣市區開展自查自糾基礎上,由市委巡察辦組織對規範化建設進行綜合評估,對存在共性問題、突出問題和縣市區難以自身解決的問題,提交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實行市縣兩級聯動整改。結合巡察工作專項檢查,對“規範化建設年”進行督導檢查,及時糾正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對做表麵文章、搞形式主義的嚴肅問責、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