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紀委開展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專項清理工作
針對近期集團公司個別黨員幹部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受到黨紀處分的情況,8月3日,集團公司紀委印發《關於對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開展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對集團及權屬公司中層幹部開展違規經商辦企業開展專項清理整治工作,按照“自查從寬、被查從嚴”的原則,堅持標本兼治,紮實推進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進一步增強黨員幹部廉潔從業意識,規範從業行為。
此次專項清理排查的範圍為集團公司各部室正副職幹部、權屬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和中層管理人員,整治內容包括本人獨資經商辦企業,與他人合資、合股、合作、合夥經商辦企業等5個方麵。通知要求,集團公司各部室、權屬公司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此次專項清理工作的重要意義,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相關人員要對個人填報事項作出承諾,切實守住紀律底線,築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對專項清理工作中存在的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等行為,集團公司紀委將認真調查核實,依規依紀予以問責,為推動集團公司高質量發展營造風清氣正、高效廉潔的良好環境。